1 小型建设工程报账需要提供的资料目录 计财办核算点2 0 1 4 年1 月整理 [提示:1、请报账单位按工程种类需要提供的资料目录顺序整理粘贴,并请在报销封面费用内容另一行标注:(第几次付款,有或无固定资产);2、复印件的资料需加盖出具方公章。3、工程合同需采用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修编制订的《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对于工程项目的其他资料,单位需另行完整建档保管,并应建立工程辅助台帐,清晰登记实施工程情况,以备核查。5、经发改立项的新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以及运动场、塑胶跑道、篮球场等运动场地、道路、水池水塔等构筑物的建设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和审计结算(或备案)后,需另行向财政局基建科办理财政决算,以及到国资委物管科(固定资产办公室)办理产权(资产)登记申报] 《新建扩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固定资产入帐口径指引》另到计财网下载查阅 以下资料目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请适时反馈,如有必要的调整另行通知。 对于直属学校如果国库支付中心另有补充要求的,应按照国库支付中心要求补充提供。 2 一、5 万元以上小型建设工程款支付的资料目录 (一)一次付款: (已竣工结算备案后,付款前向施工方收取质保金后,支付 100%工程款,建议尽可能采用此付款方式。) 1 、已收取质保金凭证复印件(付款前向施工方收取质保金); 2 、深圳市的工程发票原件; 3 、工程合同原件(可不附合同中的通用条款页面,合同至少需双方法人代表或法定授权人签字,如合同签字内容有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栏的需相应签字,签订日期,双方盖公章); 4 、区教育局审计备案通知书原件; 5 、工程预算书封面原件(显示预算金额),设计服务合同原件(只附其中签章和涉及有合同金额页面,通用条款页面可不附); 6 、工程结算造价报告书封面原件(3 0 万元以上或如果有固定资产录入,需附完整结算造价报告资料),2 0 万元及以上的需另附区建设造价站审核书,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原件(只附其中签章和涉及合同金额页面); 7 、付款进度表(有监理服务的需另附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款支付汇总表》); 8 、验收报告(至少需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以及双方法人代表签名或法定授权人签名,盖公章。); 9 、资金项目安排表复印件,如是教育费附加资金另需附《附加费用款项目辅助说明表》; 3 10、30万以上建设局招标的工程,需附中标通知书原件; 11、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需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