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型 水 库 防 汛 “ 三 个 重 点 环 节 ” 工 作 指 南 ( 试 行 ) 1 总则 1 .1 目的依据 为加强小型水库防汛管理,规范水雨情测报及调度运用方案、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依据《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小型水库实际,制定本指南。 1 .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总库容 10 万立方米以上、1000 万立方米以下的小型水库。 本指南所称防汛“三个重点环节”指水雨情测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 1 .3 责任主体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由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负责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必要时可协助落实。 1 .4 水雨情测报 小型水库应具备必要的水雨情观测和信息报送条件,按照要求开展观测和信息报送工作。 1 .5 调度运用方案编制 小型水库调度运用方案编制,应坚持“安全第一、统筹兼顾”,在保证水库大坝安全的基础上,协调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任务关系,发挥水库综合利用效益。 1 .6 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 应急预案编制应以保障下游公众安全为首要目标,重点做好突发事件监测、险情报告、分级预警、应急调度、工程抢险和人员转移方案,明确应急救援、交通、电力、通信等保障措施。 2 水雨情测报 2 .1 基本要求 小型水库库水位、降雨量测报工作,由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负责。具体可由巡查管护人员承担,也可由水文专业部门或委托相关技术单位承担。降雨量信息也可利用水库临近站点观测成果。 2 .2 测报条件 水库应至少有一套库水位观测设施,能够观测死水位至坝顶的库水位信息。 水库应掌握降雨量信息,可设置降雨量观测设施,能够观测水库实时降雨量信息。 水库应具备基本的通信条件,满足汛期日常和紧急情况下水雨情信息报送要求,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网络通信等公网无法通达的,可采用超短波电台、卫星电话或人工送达等方式。 有条件的水库,可以进行库水位、降雨量远程自动监测,可以利用当地山洪灾害预警系统、水文气象观测站点提供的降雨量信息,也可以开展视频监视。 2 .3 观测频次 库水位、降雨量汛期原则上每日观测 1 次,当库区降雨加大、库水位上涨时,根据情况增加观测频次;非汛期可每周观测 1~2 次。具体观测频次由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2 .4 信息报送 库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