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井下风门、调节风窗、密闭墙、挡风墙、栅栏、测风站等各种通风设施的管理
2、矿井通风设施应由负责矿井通风的通防科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3、通风设施工完毕,经由技术、企管、劳资验收合格后,视区域的管理责任情况移交给相关责任单位,并做好验收和移交记录
4、管理责任划分⑴ 采区或工作面联络巷风门由担负该巷道运输任务的工区使用管理,无运输任务的巷道由生产会或通防科划定责任单位管理
⑵ 机电硐室的调风设施由机电科负责看管
⑶ 其它地点的设施由通风科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5、处罚制度⑴ 矿井通风设施必须保持完整,严禁擅自破坏设施及设施上的联锁、拉簧、挡风帘等附属装置, 损坏一处按该设施或附件的造价罚款
⑵ 凡在密闭墙前 5 范围内或其它通风设施(风门、 栅栏、调节风窗、测风站)前后 5 米范围内堆放杂物或存有积水、淤泥的,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 50-100 元
⑶ 风门必须保持正常关闭,发现有过往行人或矿车过后不关风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门,罚款当事人 100 元;发现风门被挡住没关,则罚款责任单位 100元
⑷ 凡损坏矿井通风设施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罚款责任人100-500 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二)盲巷管理制度1、井下长度超过 5 米,而且不通风的独头巷道均按盲巷统计和管理,由通防科负责
做不到的罚责任人 100 元/次
2、生技科在巷道设计中,要尽量避开或减少盲巷出现
由于设计或施工有误造成的盲巷,罚责任单位 200-500 元/次
3、一旦发生盲巷,施工单位和生技科必须立即上报矿总工,并通知通防科按有关规定及时设置栅栏或予以封闭,封闭不及时罚100-200 元
4、所有盲巷必须设置栅栏,栅栏的要求,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实施,栅栏处要设瓦斯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