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我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会议集体决策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领导班子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坚持依法依纪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决策流程和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二、事项范围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重大决策1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举措
全单位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规划和意见
涉及全单位性的体制机制改革和重大制度制定调整
领导班子的分工、科室及其人员编制设置调整
涉及全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1
科级领导干部选拔推荐、调整、交流、考核及奖惩
干部职工工作岗位优化调整、交流、考核及奖惩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奖励,北京海关各种荣誉人选的推荐
其它重要组织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1
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实施、变更、终结
其它重大项目安排情况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