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2333 工作心得体会 第 1 篇:12333 培训三、民声速递 1.许多市民反映,每月月末社保经办机构不能办理各项社保手续,暂停时间太长,建议尽量延长业务办理时间以方便群众。 2.来电者反映市民卡常常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正常使用。 四、典型案例 1.林某某,温州市某幼儿园在保,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0月期间一直在温州市某幼儿园就职,参加此单位社保。于 2024 年 11月和 12 月离职并中断其社保 2 个月,2024 年 1 月又就职于此单位并重新参加社保,并以此单位名义补缴了 2024 年 11 月和 12 月的社保,现于 2024 年 1 月生病住院,能否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关于温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 号)第十二条规定:中断缴费后选择补缴的,按当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补缴中断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承认中断期间的缴费年限,但不享受中断期间及重新缴费开始 6 个月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该文件规定,该参保人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某女,系外地户口,现已 54 周岁,48 岁时曾在温州某企业上班并参加社会保险,现无工作,这种情况能否退费?若此女为本地户口能否退费? 根据《实施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3 号)第 二、 三、四条规定: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 15 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 15 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 5 年后仍不足 15 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 15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 15 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 15 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 15 年的,根据《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