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和《分期治理方案》评审备案工作程序 XX 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和《分期治理方案》 评审备案工作程序 为规范《方案》的评审、备案工作,制定如下工作程序。本文中的《方案》包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分期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分期治理方案)。 一、受理 (一)受理程序 《方案》评审由矿山企业提出申请,市国土资源协会受理并对申请资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符合受理要求的,送专家组评审。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严禁借用资质编制),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审核内容。检查资质证书是否符合相应资质要求,扉页中编制单位是否有单位公章,报告级别是否与资质级别相符,文字报告及图纸的完整性,依据相关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等。 评审组织单位对符合受理要求的《方案》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专家完成评审工作。 (二)提交资料要求 采矿权人或采矿权申请人申报治理方案或分期治理方案评审,需提交以下资料: 1、治理方案或分期治理方案评审申报表; 2、治理方案或分期治理方案(正文、附图、附表); 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缴存承诺书(治理方案评审提交); 4、采矿许可证或划定 XX 县区范围批复文件复印件; 5、矿业权人及编制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真实可靠性承诺书; 6、《方案》编制合同或委托书; 7、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8、编制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9、土地利用现状图; 10、公众参与相关资料; 11、相关地区近期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资料; 12、旗(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文件; 13、治理方案评审意见书及备案材料(分期治理方案评审提交)。 14、方案适用年限内的矿山采掘计划(分期治理方案评审提交)。 15、编制单位的初审意见书。 1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对评审资料的数量要求 治理方案或分期治理方案(正文、附图、附表)。大型矿山七份,中小型矿山五份。 其它资料。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受理审查,一份交专家组长)。为提高数字化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水平,《方案》编制单 位 应 按 照 国 土 资 源 部 《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 ( 国 土 资 发【2006】 210 号文)的要求,确保送审、备案的成果资料规范化。 二、专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