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华中师范高校招生章程华中师范高校 2024 年全日制一般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法律法律规范学校全日制一般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当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其 次 条 我 校 的 校 名 为 华 中 师 范 高 校 , 英 文 为CentralChinaNormalUniversit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152 号,邮政编码:430079。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到达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中师范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一般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为:一般高考生〔含艺术和体育类考生〕、自主招生考生、农村同学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华侨、港澳台地区同学、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同学和内地新疆班等。 第五条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用。第 12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其次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我校组建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一般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领导、管理、决策和监督机构,由校长担当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吸取老师、同学及校友代表参加。办公室设在同学工作部〔处〕,办公室主任由同学工作部〔处〕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名称为华中师范高校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挂靠同学工作部〔处〕。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打算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打算,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扬、询问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状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用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协作学校有关部门对录用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