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 XX 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请示 关于核定旅游船客票价格的请示 物价局: 文化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2010年 12 月 29 日,由集团控股发起设立,注册资金为 6300 万元,经营项目涉及旅游、酒店、餐饮、交通、食品、文化产品、文化演出、投资咨询等领域。公司设办公室、人事部、企管部、财务部、市场部等 6 个部门,现有员工人。 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为了进一步开发舞阳河景区观光旅游业,促进公司旅游产业多元化发展,经公司精心策划筹备,投入巨资,打造了三艘游船。游船外形舒展大方、美观;客舱内设豪华沙发座椅及茶几、空调、监控。三艘游船分别命名为:长江 1 号;长江 2 号;高山 1 号,容纳游客量分别为 80 人,80 人,120 人。游船的服务项目是旅游接待,服务内容是为来太阳河的游客,提供旅游观光服务。浏览线路为:高山码头出发,途经破镜重圆、孔雀开屏、黄河电站,再从黄河电站原路返回高山码头。每艘船配备 7 人,其中船长 1 人、轮机长 1 人,水手 2 人,服务员 1 人,导游 1 人,演艺员 1 人。浏览时间约 2 个小时,每人次票价 100 元。请县政府及主要部门对游船客票价格进行核定。 妥否,请批示。 文化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