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 XX 市 XX 县区红格大面山二期风电场 工程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 生产条件方案 XX 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 目录 1 项目概况 2 选址合理性 3 恢复措施 4 时间安排 5 资金投入 附图:XX 市 XX 县区红格大面山二期风电场工程项目临时用地林业用地生产条件恢复范围图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XX 市 XX 县区红格大面山二期风电场工程项目 1.2 建设单位:XX 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3 业主性质:国有企业 1.4 法人代表:何勇 1.5 项目负责人:吴平 1.6 项目批准单位及文号:XX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能源[2015]202 号) 1.7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风电场项目总投资 100757.35 万元,采用 50 台单机容量2mw,总装机容量 100mw,年发电量 22226 万千瓦时。按照《风电场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fd002-2007),工程等级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风电场计划施工总工期为20 个月。大面山二期风电场工程拟接入一期建设的 220kv 升压站,通过一回 220kv 线路送至安宁 220kv 变电站(送出工程另行核准)。建设主要由 50 台风机及箱变、施工道路(路基、边坡)、风电机组安装场地、渣场、张牵场和 35kv 集电线路(长度 42km,双回折合为单回)七部分组成。项目总用地面积28.9338hm2,其中林地面积 27.3812hm2,占总面积的 95.81%。 1.8 项目拟使用土地概况 项目建设拟使用各类土地总面积 28.9338hm2,其中:林地面积 27.3812hm2,占总使用面积的 94.63%,临时占用林地面积 25.5213hm2,永久占用林地面积 1.8599hm2;非林地面积为1.5526hm2,占总使用面积的 5.37%。 1.8 项目临时占地拟使用林地概况 项目建设临时拟使用林地 25.5213hm2,乔木林地面积17.8983hm2,占临时拟使用林地总面积的 70.13%;灌木林地面积 5.8592hm2,占临时拟使用林地总面积的 22.96%;宜林地面积 1.7638hm2,占临时拟使用林地总面积的 6.91%。 项 目 建 设 按 拟 使 用 林 地 建 设 用 途 分 。 路 基 占 地9.5587hm2,边坡占地 5.7372hm2,安装场地占地 7.7659hm2,塔基施工占地 0.4904hm2,渣场占地 1.8491hm2,张牵场占地0.1200hm2。 1.9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编写背景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5]121 号)文规定,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申请人应当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