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控系统性能确认的内容、要求和操作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医药产品储存运输过程中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性能确认 performancequalification为确认已安装的设施、系统和设备能够根据批准的生产方法和产品的技术要求有效稳定(重现性好)运行所作的试车、查证及文件记录
3温控仓库的性能确认3
1 库房存储空间温度的偏差、均匀度和波动度确认(温度分布测试)
2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的准确度测试;3
3 冬季、夏季极端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温度保障能力确认;3
4 温控设施设备运行参数及使用状况测试;3
5 温度监测系统配置的测点终端安装位置确认;3
6 开门作业对库房温度分布的影响;3
7 确定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的状况下库房保温性能及变化趋势;3
1 库房空调或制冷系统在既定运行条件下,空载和满载温度分布测试结果应证明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 确定冷点和热点并在冷、热点设置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
3 应对温度记录仪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测量范围在 0°C〜40°C 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土 0
5C;测量范围在一 25°C〜0°C 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
4 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与验证用温度记录仪的差值应在±1°C 以内(冷冻库差值应在±2°C 以内)
5 应证明导致任一测点超温的最短开门时间值大于规定值
6 应证明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情况下的保温时限值大于规定值
7 温度偏差、均匀度、波动度应不高于土 3C(计算方法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