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北京物资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物资学院 2024 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英文名称:Beijing Wuzi University(缩写:BWU)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第四条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 321 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用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用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用,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生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严格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三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招生工作接受学校党委和纪委全面监督
纪检监察电话:010-89534611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对普通类本科生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进展等需要,结合学校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编制学校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北京市教育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