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精神,我省从2017级学生开始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为更好地实现课程、教学与高考改革的衔接,现提出2017级学生高中三年的课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程在学校育人中的核心作用,促进课程教学与高考综合改革的有机衔接,实现平稳过渡,努力构建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积极稳妥
找准新高考、学业水平考试与课程改革的有机衔接路径,依据教育部新修订的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在保障现行课程安排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课程设置和教学进行必要调整,保证课程教学、考试评价改革的有机衔接和平稳过渡
(二)统筹安排
从着力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角度,全面审视各科教学,突出学科育人价值,发挥对高中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重要支撑作用
基于高中教育定位以及新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的基本要求,对2017级学生的课程教学进行三年一贯整体设计,既关注共同基础课程的学习,也关注选择性课程的学习,确保学校课程安排、学生选课以及学业水平考试和新高考的内在一致性
(三)切实可行
充分考虑我省不同地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差异,鼓励高中学校按新高考改革的基本精神和要求进行实践创新,特别是解决好课程内容调整、整合、学生选课以及教师、资源等要素的有效协调,保障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培养目标普通高中课程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致力于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