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土方开挖工程)发包人:山西金汇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介休市光昇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介休汾秀住宅小区御珑湾项目二期二段土方开挖工程工程地点:山西省介休市汾秀街209号第二条承包范围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介休汾秀住宅小区(御珑湾)项目二期二段8#-14#楼土方开挖工程,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包括人工、机械设备及实施组织,土方的开挖及转运,场内调配及外运,地表垃圾土清理,平整场地;挖土前的场地标高测量、开挖放线和挖土过程中的标高测量工作,以及挖桩间土和清理桩头等工作,保证交给总包的工作面为具备垫层施工条件
本合同工程挖运土方工程量暂定为90000m³,最终结算数量依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2、零星工程:项目场地内开掘道口、协助现场施工、临时设施搭建、场地回填土、回填种植土等的使用挖掘、运土机械作业的项目以及临时挖、移、吊、平整,意外应急和护坡抢险等
第三条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03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03月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5天
1、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通过后续基础施工单位验收且土方工程验槽合格后次日为准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图纸和开工条件;(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不可抗力;(5)其他经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工程量的确认与变更(一)工程量确认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