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代替DA/T 12—94《全宗卷规范》。 本次修订,依据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对原标准的表述方式和书写格式进行了修改;根据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对原标准中“全宗卷主要内容”和“全宗卷的整理”的内容做了较大修改,新增了“术语和定义”和“卷盒及目录格式”两章内容;根据馆(室)藏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新增了“综合全宗卷”的内容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档案局(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炎生、宋刚、焦光生、胡陶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DA/T 12—94 全宗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宗卷的编制原则、内容构成、整理方法和基本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和档案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705—88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GB/T 12967—92 全宗单 GB/T 12968—92 档案交接文据格式 DA/T 14—94 全宗指南编制规范 DA/T 18—1999 档案著录规则 DA/T 1—2000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 22—2000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全宗卷 fonds descriptive file 由记录和说明全宗立档单位及档案历史和现状的有关文件材料组成的专门案卷,是管理全宗档案的重要工具。 3.2 综合全宗卷 synthesize fonds descriptive file 由记录和说明多个全宗立档单位及档案历史和现状的综合性文件材料组成的专门案卷,是管理馆(室)藏档案的重要工具。 3.3 全宗属类 fonds category 馆藏量较大的档案馆,根据馆藏全宗的历史时期、机构性质、机构级别等特征,对全宗进行的属性分类。档案馆通常对全宗属类赋予特定的标识,作为全宗编号的属性代码。 4 全宗卷编制原则 4.1 档案馆(室)应以全宗为单位编制全宗卷,收集、保管在档案管理过程中以单个全宗为对象形成的相关文件材料。 4.2 全宗卷中收集的文件材料应做到齐全、完整、真实,力求全面反映全宗及其管理的历史面貌。 4.3 全宗卷的整理应做到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