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一): 一、管理标准: 1、卫生纸无霉烂、变质,严格按核定的有偿服务标准收费
2、职责到人,全日开放,方便群众,优质服务
3、工具、物品要摆放整齐
4、照明、供水、排污设施完好
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5、管理房只供管理人员居住使用,不得让外人留宿或作其它用途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卫生标准 1、全日保洁,多次冲洗,做到无臭味
2、厕内持续六面光
做到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
3、定期药物消杀,做到无蚊蝇
4、公厕周围环境整洁,墙壁内外无乱写乱画乱贴
5、厕内干净,便槽畅通
无污迹、无尿碱、无便垢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二): 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城市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公厕)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方便人民 群众,依 据 国 务院 《城市市容 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市城市市容 和环境卫生管理办 法 》等 法 规 ,制定本 办 法
第二条:本 办 法 适 用于 本 市城市建成 区 公厕的规 划 、建设及管理
第三 条:本 办 法 所称公厕,是 指 在 道 路 两 旁 或者 公共场 所等 处 建造 、设置 的供公众使用的厕所
第四 条:市市容 环境卫生行 政 主 管部 门 应 当 会 同 市城市规 划 行 政 主 管部 门 编制公厕规 划 ,作为城市市容 环境卫生专 业 规 划 的重 要组 成 部 分 ,并 纳 入 城市分 区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厕的建设、管理工作
市城市规划、财政、物价、园林、公用、交通、工商、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爱国卫生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厕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各城市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辖区公厕的监督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