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管理制度 一 、 总 则 1 、为 加 强 劳 动 管 理 ,维 护 本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秩 序 ,规 范 员 工 日 常 行 为 ,依 法 保 护 本 公司 和 员 工 双 方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和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结 合本 公 司 实 际 , 制 订 本 制 度 。 2 、 本 制 度 适 用 于 本 公 司 建 立 劳 动 关 系 的 劳 动 者 。 3 、员 工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本 制 度 规 定 ,恪 尽 职 守 ,完 成 劳 动 任 务 ,提 高 职 业 技 能 ,执 行劳 动 安 全 卫 生 规 程 , 遵 守 劳 动 纪 律 和 职 业 道 德 。 本 公 司 应 依 法 建 立 和 完 善 规 章 制 度 , 保 障 员 工 享 有 劳 动 权 利 和 履 行 劳 动 义 务 , 为 员工 创 造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 二 、 招 收 录 用 1 、 本 公 司 依 法 享 有 招 用 人 员 的 自 主 权 。 2 、本 公 司 通 过 职 业 介 绍 机 构 和 人 才 交 流 中 心 等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遵 循 面向社会、公 开招 收 、 择优录 用 的 原则 招 用 人 员 。 3 、职 工 招 用 管 理 统一 由* * (职 能 科室)负责,并在求职 者 报名登记后十日 内确定 是否录 用 ,确定 录 用 的 ,自 录 用 之日 起与被录 用 人 签订 劳 动 合 同,并在七日 内到市劳 动 保障 局办理 录 用 登记备案。 3 、 招 工 经办人 应 严 格 审核, 严 禁招 用 劳 动 保 障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和 政策禁用 人 员 。 4 、求职 人 员 报名时,必 须 提 供公 安 部门出具的 身份证明,同时,本 地人 员 提 供《 就业 登记证》 , 外地人 员 提 供《 外来人 员 就业 登记证》 ; 5 、 从事* * 工 种(9 5 个工 种范 围), 求职 人 员 必 须 出具《 职 业 资格 证书》 。 6 、本 公 司 对意向录 用 人 员 组织体检,体检合 格 后办理 录 用 手续,并协商签订 劳 动 合同。 7 、职 工 户口性质由农民 转为 城镇的 ,应 及时向本 公 司 提 供居民 户口簿,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