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收购合同 转让方:白山市东方制衣(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通化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 2.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 3. 甲方拥有白山东方制衣全部、完整的权利。 2 4. 甲方拟通过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资产后,依法享有白山东方制衣 100%的权利。 3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 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办理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 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六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 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受让方之义务 4 7 .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资产之全部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