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申报所得税加计扣除时 一、什么是研发费用 财税[2006]88 号规定,技术开发费是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 财企〔2007〕194 号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企业研发费用是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是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二、研发费用的核算 1、人员人工 财税[2006]88 号中,是指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 财企〔2007〕194 号中,是指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分析。企业日常核算研发费用的人员人工费用时,可以包含在职研发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但在申请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时,不得列入。中介机构出具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项审计报告时,对在职研发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也不得包含在内。 2、直接投入财税[2006]88 号规定,指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 财企〔2007〕194 号规定,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分析。财税[2006]88 号还规定了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因此,研发费用中直接投入的核算及加计扣除基本相同。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财税[2006]88 号中,是指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财企〔2007〕194 号中,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高新技术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