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防止为主
2、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必须在周围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
4、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不不小于 5cm
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施焊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不不小于(10)m5、建筑安全检查中“四口”是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
6、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人员)的法律责任
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坚持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指(企业级)、项目部、(班组级)安全教育
8、火灾扑灭后,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 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五)日如下拘留
9、建筑施工单位的重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10、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贯彻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置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1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建立相称的数据文献,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3、施工单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应编制专题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成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行,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