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生活》知识框架与关键知识归纳《政治生活》之抓主体:国家、公民、政府、人大 ( 或常委会) 、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人民政协、民族、宗教现代国际社会、主权国家、国际组织、联合国第一单元(1——2 课)公民的政治生活一、国家问题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1)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对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很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2)人民民主的特点具有广泛性与真实性 广泛性的体现:人民享有的权利广泛;享有民主的主体广泛。 真实性的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可以自己管理国家; 伴随经济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日益得到充足的实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二、公民问题1、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基础和标志)政治权利 (2)政治自由(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重要方式,但自由要在宪法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3)监督权(包括批评权、提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政治义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4)服兵役和参与民兵组织2、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1)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2)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3) 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指守法和司法上平等,没有特权,立法上是不平等的。即指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适使用方法律。但不能说权利与义务是相似或同样的。▲ 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权利和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是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保证权利的实现。▲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主线上是一致的,要对的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把维护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3、公民怎样有序参与政治生活:(1)遵照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2)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对的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和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3)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照宪法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