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一、依据和目的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资源综合利用、商务、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规定,指导各地区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制定本指南
二、原则要求规划应当落实《条例》关于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的要求,促进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规范发展
三、基本框架(一)总则1.规划依据列举但不限于以下依据:各省(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国家及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再生资源回收处理规划等
2.规划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集中处理
3.规划范围以省(区、市)为单元进行规划
鼓励跨省(区、市)开展区域联合规划
4.规划年限原则上,以五年为一个规划期,如2011年至2015年
(二)现状和问题1.区域基本情况本地区域概况、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包括:地域、面积、人口、社会经济、城镇、交通运输等
本地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消费基本状况
包括:生产量、消费量、城镇/农村居民百户拥有量等
2.前期规划执行情况对照前期规划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总结
如编制2016-2020年规划时,应对2011-2015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现状(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现状
包括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量、地域分布状况、跨区域流动状况、产生源状况(家庭或企事业单位)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现状
包括回收渠道现状和特点,回收网点建设和运行情况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