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干挂石材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省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外墙石幕墙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一期(5、6、7、8、9、10、11、12号楼8栋多层)2、工程地点:南昌县3、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干挂石材工程2、甲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实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3、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施工内容:包税费、包人工、包主辅材、包机械、包安全、包临时设施、包现场保管和保护、包外挂施工防护措施、包工期及质量、包风险、包协调外围关系、包脚手架、包施工图设计和效果图、包每栋建筑物永久标识牌、包售后服务……等全包方式和结算独立管理,自主经营并接受甲方按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监督管理
4、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0天(按栋号),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质量标准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合格4
1、本工程所需材料必须具有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且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对于石材、挂件等质量要求的相关规定,总体工程质量以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通过验收为准
2、乙方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及国家现行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工程的实施、完工和修补任何缺陷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若本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执行;若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按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执行
3、本工程石幕墙所采用的材料为花岗岩按(南昌县与会所类似材质样品),花岗岩技术要求:①质量等级一级
②硬度级别三级
③体积密度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