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是社会的缩影,大学四年年是我们逐步实现自我完善、不断成熟和独立的重要时期,任何一位同学应在这段美好的人生、美好的时光中接受平等的待遇
我们是一个团结的集体,本规章旨在实现班生活中班集体与同学个体的和谐,同时规班干部的行为,更为了将我们的班级建设成为一个优秀的班级所以制此规定
班委及其职责一、班委的产生:第一条:班委的产生遵循自愿优先的原则,由本人在班干部选举或换届时候提出申请,经全班同学民主投票选举,由辅导员监督
第二条:班委应设以下岗位: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心理委员
第三条:班干部经投票通过,应认真履行其职责,做好份内的工作,以服务学为己任,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二:班委的职责班委应当本着“服务同学、奉献自己”的原则,积极关注同学们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并经常定期内部沟通,对班上出现的情况进行协调处理,班级的各负责人应当对班级的活动作出计划,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增进同学感情,提高凝聚力
各班委成员的工作需透明公正,受全体团员的监督、指正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错误,自身要求如下:(一)在其位,谋其职
积极参加学校,班级活动,关心帮助同学
(二)平时表现良好,自觉遵守班级纪律,不旷课,不早退
(三)积极配合导员工作,执行班委的决议,自觉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虚心听取同学意见与建议,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五)必须以身作则,一切言行听指挥,一切行动作带头作用,对于一切应该真实反映
(六)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并造成重大失误的,进行教育批评,严重者可考虑免去班干部职位
(六)各施其责,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班级成员义务1、遵守国家、学校关于大学生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以此作为日常行为的准则
2、每位同学应热爱班级体,支持班级的工作,积极参加班里组织的各项活动
3、每位同学应在日常的集体生活中,行动上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