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制程/成品抽样检验规范1
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保来料及成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范围:适用本公司监督检查委外加工厂执行状况及委外加工厂执行IQC进料检验、制程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职责:a)IQC、IPQ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b)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4
1.来料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D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电子料MAJOR:0
65;MINOR:2
5②结构料MAJOR:1
0;MINOR:2
5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6)生产部驻厂质检员对来料抽检的规定为,对3C关键性元器件采取每四批至少抽检一批确认外协加工厂来料检查执行情况,一般性器件采取每七批抽检一批的比例执行
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2.制程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D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功能不良MAJOR:0
65;MINOR:2
5②外观不良MAJOR:1
0;MINOR:2
5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抽样批量:每四小时生产作为一个批量,低于4小时按照实际生产数量作为送检数量
6)生产部质检员依据每四批至少抽检一批的标准执行
作业依据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及《成品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研发工程师决定
3.成品出货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主机/键盘:CR:0
4,MAJOR:0
65;MINOR:2
5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