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的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公司的稳定、协调、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行总公理负责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对安全生产实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1.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其它领导负综合治理责任
2.各分公司、厂、场(以下简称各基层单位)行政第一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其它领导负综合治理责任
3.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及其它领导和各基层单位行政第一领导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各基层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及其它领导对本单位行政第一领导负责
4.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及公司其它领导负责,各基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其它相关职能人员向本单位分管领导负责
5.科室管理人员对部门经理(主任)负责,班组长对本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员工对班组长负责
第五条公司、各基层单位安全职能部门可在管辖范围内行使安全生产全方位的检查、监督职能,其它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公司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依规2/19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各基层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规章
第二章安全机构设置第八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全面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为各基层单位相应设立安全领导小组
第九条公司设立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全公司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