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离校请假申请审批制度》 xxxx 科技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离校请假申请审批制度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证新学期教育教学活动 有序、平稳、安全进行,严防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爆发,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总体原则
在校园相对封闭管理期间,在校学生应根据“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可能减少与外界接触,降低疫情感染的风险
第二条 具体要求: 1
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离校,若因特别情况确需离校处理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根据离校时间长短进行逐级审批报备; 2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做好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并掌握学生校外出行轨迹及身体状况,离校期间学生须保持联系畅通; 3
学生在校外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管理规定
如发现学生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假期间,学生一切安全和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承担; 4
学生返校后要及时向所在学院报备,未经允许超期返校人员,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三条 离校批准的特别情况 1
在校学生因公必须外出的(含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实训、参加竞赛、参加项目讨论、参加国家统一规定的考试等); 2
在校学生因病确须外出就医的(一般要求有校医院的诊断或转院证明); 3
在校学生因父母来校探望需要外出的; 4
其他特别情况确须外出的
第四条 申请审批程序及权限 1
在校学生确须外出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xxxx 科技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离校请假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由辅导员审核,根据请假时间逐级报批; 2
在校学生离校请假 3 日(含)以内的,报学院审批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
在校学生离校请假 3 日以上的,由学生所在学院复核,报学生工作处(讨论生部)审批,审批后报疫情防控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