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虫害控制管理制度》 虫害控制管理制度 1. 目的 包装油生产部厂房场地,车间和仓库不得有害虫,车间内内无蝇、鼠孳生地。 2. 适用范围 本法律法律规范适用于包装油厂房场地、生产车间、原材料贮存仓库的虫害控制。 3. 引用文件 《卫生标准操作法律法律规范 SSOP》 4. 主要职责与权限 品控部负责虫害控制检查及纠正措施的验证。 生产部负责车间的虫害控制及防虫害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 综合部负责厂区车间外围的虫害控制。 5.程序内容 保持厂区环境清洁卫生和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垃圾,以防止鼠、蚊、蝇、昆虫等害虫孳生。厂区外围放有鼠箱,车间各出入口均放置粘鼠板或驱鼠器。 厂区内由公司聘请专业杀虫公司定期(每年杀虫不少于一次)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工作。 杀虫公司应向品控部提交公司的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杀虫人员上岗证、厂区内的害虫防治计划、使用的杀虫剂卫生证明及每次杀虫后的《杀虫报告》,由品控部保存复件。 每次杀虫时,品控部和生产部必须安排专人监督杀虫人员的工作,并定期评估杀虫效果。 使用各类杀虫剂或其他药剂前,应做好对人身、食品、设备工具的污染和中毒的预防措施,用药后将所有设备、工具彻底清洗,消除污染,清洗消毒工作根据《卫生标准操作法律法律规范 SSOP》执行。 车间和仓库各出入口必须装有胶帘和灭蝇灯,车间和仓库内采纳密封铝合金玻璃窗,所有车间和仓库与外界相连的通风排气口必须有纱网及挡片覆盖,防止害虫进入车间;车间下水道装设防鼠网。 食品生产车间内,不得使用木制品工具(包括工作台面、垫板等),以防止孳生蝇鼠害虫。 车间废弃设备、工器具应及时清理出厂,以防孳生害虫。 附:《虫害控制设施分布图》 检查与纠正措施 厂区(车间外围所有场地,楼梯走道、楼顶等)和仓库的鼠笼、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粘鼠胶、灭蝇灯布置区域,由车间人员每月检查一次,不得发现鼠、蚊、蝇、昆虫等害虫。假如在厂区内发现害虫,应立即杀灭,以防造成污染。 生产部领班每天生产前必须检查车间内是否有害虫出现的痕迹,如有则在害虫消灭后方可生产,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虫害控制检查表》。 综合部指定专人每月检查一次厂区内建筑物是否破损、是否有害虫孳生、窝藏。 车间员工假如发现有虫鼠害状况,均有责任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并将害虫杀灭和清理。 在厂区和车间内同一区域发现害虫达到 3 次或以上,相关部门应填写《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