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8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该部分仅为律师工作参考使用,不作为规范法律关系用)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律师提供婚姻家庭案件法律咨询 第一节 客户来访前的准备 第二节 律师接待咨询需要了解的内容 第三节 律师回复咨询 第四节 咨询后的工作 第三章 案件受理、收费与结案 第一节 收案 第二节 收费 第三节 结案 第四章 案件准备阶段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证据收集 第五章 案件诉前调解阶段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律师居间调解 第六章 立案 第七章 开庭 第一节 开庭前的准备 第二节 一审开庭审理 第三节 二审庭审 第八章 庭审完后的工作 第九章 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2 / 28 第二条 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理离婚案件,应遵循本指引
第三条 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 律师代理离婚案件,依据当事人的委托,在委托的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当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其它秘密
第六条 律师不得同时接受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委托代理,不宜在为一方提供法律咨询后,再向另一方提供法律咨询
第七条 律师代理婚姻案件,应注意当事人双方心理、情绪的变化对案件的影响,注意用适当的心理引导方式配合依法处理案件
第八条 律师代理婚姻案件,应注意把握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关系,与委托人保持适当距离,在办案期间,不得与委托人产生情感纠葛
第二章 律师提供离婚法律咨询 第一节 客户来访前的准备 第九条 当事人来访之前,律师应告之来访路线、停车位置等来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