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点协议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上海 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乙方的 分公司代为乙方履行本协议,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甲方利用自身经营场所承揽乙方经营范围内的零散货物,并按约定将所接收货物交付乙方承运,由乙方负责全国送货上门的运输服务
甲方的经营场所位于:
二、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办理与经营有关的许可事项,乙方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甲方应配备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子秤、条码打印机等
3、在合作区域内开展本协议规定的专项服务,负责代收货物、运费等业务,并负责所有代收货物自行保管期间的安全
4、甲方有权要求委托人按国家有关承运货物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或委托乙方包装
(委托人支付包装费) 5、在接收货物的过程中,遇有疑难问题时 ,及 时 向 乙方相关人员 咨 询
6、甲方要维 护 乙方公司的品 牌 形 象 ,管理并培 训 参 与乙方业务的人员 ,通过双方的考 核 后 方能 上岗 ,保证合作区域内接待 的服务质 量
7、甲方有义务提醒 委托人在签 字 确 认 前 ,阅 读 乙方工 作单 上的快 运条款
8、甲方有权要求委托人所托运货物必 须 符 合国家的安全规定及 其 它 要求,不 得 夹 带 危 险 品 和其 它 易 腐 蚀 、易 污 染 以及 禁 、限运等货物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收取 货物服务的流程,负责培 训 甲方的操 作人员
2、提供统 一的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并为甲方安装乙方客 户 服务端 系 统
3、根 据甲方的信 息 提示 及 时 提货并收取 运费、包装费及 保险 费等,乙方按合同约定向 甲方支付代收服务费
4、乙方有权对 委托人不 合格 的包装提出 修 改 意见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