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中毒救治一般流程 一、入抢初步处理 病人送入抢救室,立即予以吸氧、心电监护、开通静脉通路,查血压、脉搏、呼吸、神志、瞳孔、皮肤颜色、气味等。有心跳呼吸骤停的先予以心肺脑复苏治疗。 二、确立诊断 1、病史。重点询问职业史和中毒史,以及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等。 2、临床表现。熟悉中毒的临床表现,有助于中毒的诊断及判断毒物种类。 3、毒物检验。在诊查同时应尽早选择性采留标本,如呕吐物或泻物、血、尿、唾液及剩余毒物,并送作鉴别。 4、一般检验。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急诊生化、心肌酶谱、凝血功能、血气分析等检验以及心电图、胸片、B 超等检查。 5、危重病例的判定。有下列任何一种临床表现时,均应看作危重的病例:①深度昏迷;②高血压或血压偏低;③高热或体温过低;④呼吸功能衰竭;⑤肺水肿;⑥吸入性肺炎;⑦心律失常;⑧精神激动;⑨癫痫发作;⑩抗胆碱能综合症;少尿或肾功能衰竭。 三、治疗。(“清、排、消、维”四字原则) 1、“清”。尽快排除尚未吸收的毒物,阻止毒物进一步吸收。 包括:(1)撤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清除污染衣物,清洗污染皮肤;(2)催吐或洗胃; (3)导泻及灌肠; (4)阻滞毒物的吸收; 2、“排”。促进毒物的排泄。 包括(1)利尿排毒; (2)换血疗法; (3)透析疗法; (4)血液灌流; 3、“消”。特效解毒剂的应用。详见附录 4、“维”。积极支持疗法,保护重要脏器功能。 (1)防治脏器功能衰竭。包括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急性肺水肿、DIC、消化道出血等。 (2)维持呼吸道通畅:吸痰,必要时气管插管、机械通气。 (3)维持循环稳定:补充血容量、纠正休克、抗心律失常、纠正心衰,必要时使用血管活性药物。 (4)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 (5)应用抗生素防治感染。 四、病情告知。 经前处理,与患者家属沟通病情,告知毒物及中毒程度的基本判断;告知可能出现肝、肾、心、肺、血液系统、神经系统等功能损害及部分毒物相关的迟发性脏器功能损害;告知目前生命体征状况,下一步需要收住留观或住院,对重症中毒或心肺复苏成功者需收入 ICU进一步生命支持。 附录一:主要中毒表现与一般毒物的关系 主要表现 常见毒物 闪电样昏倒 氯化物、硫化氢、一氧化碳、苯、纯烟碱、氯 昏 迷 镇静催眠药、酒精、有机磷农药、阿片类、氰化物、亚硝酸盐、阿托品类、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砷、苯、硫化氢等 抽 搐 中枢兴奋剂(士的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