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考试每日学习指导(三十三)(二)第二类 植物产品(第 06 章至第 14 章) 本类包括绝大多数未加工或仅作了有限加工的植物产品。本类共分章,本类的植物产品也可分为三部分,即:活植物(第 6 章);食用植物产品(第 7 章至第 12 章);非食用植物产品(第 13 章和第 14 章)。归入本类的植物产品与归入其他类的植物产品,重要也是根据加工程度来辨别的。 第 6 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本章包括一般由苗圃或花店供应,为种植或装饰用的多种活植物,以及菊苣植物及其根。上述植物包括乔木、灌木、植物幼苗以及药用植物。还包括插花、花束、花圈、花篮及类似的花店制品。 本章不包括: (一)一种烘焙后可作为咖啡代用品的菊苣根,未烘焙的归入税(品)目号 1212 中,已烘焙的归入税(品)目号 2101; (二)第 7 章的某些鳞茎、块茎、块根、球茎、根颈或根茎(如马铃薯、洋葱、青葱、大蒜)和生姜[税(品)目号 0910]; (三)拼帖画或类似的装饰板[税(品)目号 9701] 第 7 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本章包括食用蔬菜(例如,马铃薯、蕃茄、洋葱、卷心菜、莴苣、胡萝卜、黄瓜、蘑菇及豆类蔬菜)。这些蔬菜可以是鲜、冷、冻、经临时保藏处理或干制的。但作深入加工的则归第 20 章。 本章包括的蔬菜可以加工成多种形状,如整的、切块、切片、破碎或制成粉的。 本章不包括: (一)菊苣植物及其根[税(品)目号 0601,1212];(二)某些用作食品工业原料的植物产品。例如,谷物(第 10 章)、甜菜及甘蔗[税(品)目号 1212] (三)税(品)目号 1214 的草饲料; (四)姜[税(品)目号 0910]; (五)马铃薯细粉、粗粉、颗粒及团粒[税(品)目号 1105]; (六)豆制细粉、粗粉[税(品)目号 1106]; (七)辣椒干、辣椒粉[税(品)目号 0904]。 第 8 章 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桔属水果的果皮 本章包括一般供人食用的水果、坚果及柑桔属果皮或甜瓜皮。它们可以是鲜、冷、冻、经临时保藏处理或干制的。若作深入加工则重要归入第 20 章。 本章的水果和坚果可以是完整的,也可以切片、切丝、去核、捣浆、磨碎、去皮或去壳。加工成粉状的应归入第 11 章。不属于食用果品范围的植物果实、子仁均不归入本章,例如,第 7 章的油橄榄,番茄,黄瓜等;第 9 章的咖啡、香子兰豆、杜松子等;第 12 章的花生及其他含油果实、干椰子肉、刺槐豆、杏仁等;第 18 章的可可豆。 本章不包括: (一)果粉[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