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经纪公司目前实行会计核算的依据主要包括《期货经纪公司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字[2000]19号)与《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财商字[1997]44号)
财政部2001年底发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中已将期货公司其他业务的核算纳入其中
审计方面的依据包括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对〈期货经纪公司年度报告参考内容与格式〉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2]9号)、《关于做好期货经纪公司年度审计和报告工作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0]3号)以及中国证监会期货部组织编写的《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南》等
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审核的要点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是衡量一个期货经纪公司管理水平的基础,是防范和控制期货市场风险的主要保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2年4月6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证监期货字[2002]10号)
该文件首次将注册会计师对期货经纪公司内控制度的评价报告作为期货经纪公司年检的重要内容之一,即会计师事务所除在期货公司审计工作基础上出具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外,还需对公司结算、财务审计、保证金管理、营业部管理等方面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内控制度评价报告
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审核的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法人管理制度:(1)建立“三会一经理”制度,股东会应正常召开,重大投资问题经董事会决策,涉及董事会决策内容必须召开会议做出决策,并形成相应的决议
(2)监事会应定期召开,监事应履行其监督职责
(3)经理层定期召开办公会,按董事会授权开展业务
营业部的管理制度:(1)是否统一结算、统一风险控制、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相关原始档案必须定期寄回总部
(3)公司不存在未经批准设立的营业点
交易管理制度:(1)客户进行交易必须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