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事故管理制度一、 总 则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事故,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处罚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事故是指发生的造成停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件
二、 相关术语及事故分类 相关术语解释 人员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事故; 生产事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油气泄漏、化学危险品泄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通讯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建(构)筑物损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他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烧毁的事故; 交通事故:企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及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事故损害程度分类:按损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 105 日的失能损害; 重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 105 日的失能损害; 死亡:指发生交通、火灾、生产及生产有关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包括当时死亡和伤后当月死亡)
事故等级划分 一般事故(下列之一): a:一次重伤 1 至 2 人(含 2 人); b:一次轻伤 3 至 10 人(含 10 人);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c:一次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下(含 10 万元); d:一次漏油至 10 吨(含 10 吨); e:一次泄漏化学危险品 10 吨以下(含 10 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