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事故管理,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事故发生规律,实行主动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程序。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总厂各单位。3 职责 安全处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 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主管专业的报总厂及其以上级事故的调查处理(见附录)。4 程序 事故分类 根据企业事故发生的性质分: 火灾事故; 爆炸事故; 设备事故; 生产事故; 交通事故; 人身事故(包括中毒事故)。 根据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性质分: 水污染事故; 大气污染事故; 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 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 放射性污染事故。 事故分级和损失计算 事故的分级: 报集团公司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报集团公司事故:一次事故造成重伤或死亡 1 人及以上的人身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10 万元及以上;一次事故跑油、料在 10 吨及以上;一次事故造成 3 套及 3 套以上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 50%及以上)。 报总厂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报总厂事故:一次事故造成 1 人及以上轻伤,且累计休工在 30 个工作日以上(不含 30 个工作日);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及以上,10 万元以下(不含 10 万元);一次事故跑油、料在 5 吨及以上,10 吨以下(不含 10 吨,无论回收多少);一次事故造成 2 套装置停产;重大未遂事故:已构成死亡或重伤条件,但侥幸未造成事实的;严重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引起超温、超压、误送误停水、电、汽、风及严重串油(料)等,经及时处理未造成事故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大量泄漏或任意排放,已形成火灾、爆炸和中毒的危险,经及时处理未造成事故的。 报直属公司(厂)及直属单位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报厂级(直属单位)事故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次事故造成 1 人及以上轻伤,且累计休工在 1-30 个工作日;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下(不含 5 万元);一次事故跑油、料在 5 吨以下(不含 5 吨);一次事故造成 1 套装置停产。 环境污染事故分为:报直属公司(厂)及直属单位级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报总厂级较大污染事故、报集团公司级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