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文档资源★★★ 在公司制企业内部建立起一种能够保证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生产劳动者之间具有相互制衡关系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根底,也是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所面临的一个中心任务。国有独资是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形式,也是能够用来真正表达中国特色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认真讨论如何通过中西合璧方式,在我国国有独资中探究建立起一种既符合国际惯例,又能真正表达我国社会主义企业领导体制特色的法人治理结构形式和企业权力结构形式,对于确保我们尽快建立起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搞好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有机结合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通过中西合璧方式,探究建立我国国有独资法人治理结构形式的必要性和必定性 所谓中西合璧,简单地说就是指,在探究建立我国国有独资法人治理结构形式时,必须使我们所要始终坚持的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中国国情与西方国家公司制企业已经为我们提供的关于现代企业内部权力结构方式的成熟经验和国际惯例二者紧密结合,有机统一起来由于在企业领导体制建设上,我们所要坚持的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中国国情和中国特色,主要是通过原存在于国有企业内部的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党委会、企业经理和企业工会等四个机构载体具体表达出来的,而西方国家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关于企业内部权力结构方式的成熟经验和国际惯例,又主要是通过西方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作为权力机构的股东大会、作为公司常设决策机构的企业董事会、作为公司常设监督机构的企业监事会、作为公司常设执行机构的企业总经理等四个机构载体之间内在的那种以权力、决策、监督、执行四个机构三权(即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别离、三层定位、****负责和相互制衡为根本特征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各自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职权职责范围的科学依次划分具体表达出来的,因此所谓中西合璧,具体地说就是,在首先确保我国国有独资内部继续保持上述原有四个机构作为公司权力运行载体而不再增加任何新的机构作为公司权力载体的前提条件下,只是参照西方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四个机构载体之间那种以权力、决策、监督、执行四个机构三权别离、三层定位、****负责和相互制衡为特征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各自在法人治理结构中所实际具有的职权职责顺序范围的权力结构方法和构造原理,通过适当改革,调整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