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奖惩管理制度工地奖惩管理制度一、 总则1、 项目经理是与企业签定协议,承接企业分包工程的重要负责人,在起组织工人进行施工的过程中,获取对应的利润并承担对应的风险的人。项目经理应服从企业工程部经理与监理的领导,应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2、 此管理制度分为《惩罚》与《奖励(暂行)》两部分。3、 企业将本着严格管理,奖罚透明的原则对项目经理予以对应的奖励或惩罚。4、 对于项目经理的奖罚需履行申报程序。5、 下述各项奖罚规定最终解释权属寓囍装饰工程有限企业工程部。二、 奖励1、 凡得到锦旗、表扬信,牌匾或其他客户赠与的奖励物品上出现个人名字的(监理、工长)均得到奖励。2、 由客户服务部核算后,予以被表扬人奖励。3、 锦旗 50 元/面,表扬信 20 元/封,其他牌匾或奖杯等非常规奖品一律 100 元/个。4、 每次进行的惩罚有 20%奖励给优秀的工队。5、 每三月评比一次优秀工地,并颁发 100—500 元的奖金予以鼓励。6、 对企业提出合理化提议并被采纳者,予以 100—1000 元的奖金。7、 由工队简介的客户予以工队 1%的提成。8、 受表扬人接到奖励后向工程部经理申报,经核算后当月发工资时兑现。9、 本措施自 3 月 15 日起执行。三、惩罚1、根据承包协议书,若工期减少十天,须填写工期保证书,并在保证书内按质量竣工,否则按拒绝接单处理,并延迟每天罚款 50-100 元每天。2、根据施工内容,合理做出施工进度计划表,组织工人进场动工前 24 小时内须将计划表等表格交付与企业工程部存档,违者罚款 100 元。3、对各程序进行组织安排,施工协议的签收,贯彻工程预付款的状况,配合设计师技术或现场交底,配合客户核算预算,并到物管处办理入场施工手续,违者罚款 100 元。4、施工队应严格按照报价单、图纸、协议附件上所规定程序、工艺原则、权利、义务关系执行,如发现不执行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项目经理 200—10000 元的处理。5、施工队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上如不符合对应的质量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企业将予以项目经理 200—5000 元的罚款处理,同步,也要承担因此而给企业所导致的损失。6、施工队如若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视情节轻重,企业将予以工程队 500-5000元的罚款。7、对于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水电工人,一经发现企业将予以项目经理一次性罚款 500 元的处理。8、项目经理如未及时按企业工程监理提出的问题按质量、工期整改单规定,在限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