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公司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为进下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职能,提高市场竞争力,依据总院2003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003年经济指标1
1指标划分为主指标、升级指标、挂钩指标
1主指标上交院管理费130万,历年工程应收款回收率达到65%以上,当年工程款回收率达到80%以上
2升级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安全无伤亡事故,工程项目盈利率达到85%
3挂钩指标经营产值1000万
2、风险抵押金依据总院之规定,公司核心层成员在受聘到岗的同时,向总院财务处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为第一责任人为10000元,公司核心层其它成员为6000元
3、组织机构、职责及薪酬3
1公司核心层
公司依据总院要求,组建以内部骨干为主的核心层,核心层人员规模控制在7人,实行核心层聘用员工的用工制度
1核心层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层,对公司的经济发展、经营质量、工程质量、生产安全、队伍稳定、综合治理、思想建设等负全责
2公司核心层按照总院的要求一是对核心层成员实行经营风险抵押(抵押标准详见本办法第2第);二是工资实行月度限额借贷;三是模拟量化持股权,在完成本办法第一条经济指标的前提下,实行净利提取薪酬的分配制度
公司核心层实行净利提取薪酬的分配制度,净利系指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上交院管理费后的余额
以当年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为基准点由总院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和考核,审计前实行工资月度限额借贷,有净利则按60%计提薪酬,余额与升级指标挂钩,无净利则不提,并与应收款挂钩,达到指标的全发,达不到则欠发挂帐
2工资月度限额借贷标准(见3
3条表列示)月度限额借贷的时限为6月30日,之前实行标准限额借贷,之后按净利提酬分配
3模拟量化股权
总院以注册资本为总量,以主专业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