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包人: 分包人: 欢迎各公司加入“1 2 3 ”工程的建设。本项目由 1 2 3 投资兴建。为做好 1 2 3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业主、监理及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管理要求,确保本工程优质、高速、低耗、高效、安全顺利建成,依据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制定本管理办法,各分包单位(包括发包人直接分包单位)进场后遵照执行。 一、分包单位进场要求 各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均需按承包人要求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配置对口的管理人员,并按以下规定程序执行。 1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专业分包单位来往函件及有关文件必须注明单位名称。 2 、人员标识: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将其进场人员花名册(包括清楚表明其岗位、工种)交承包人,同时提交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并交5 元,承包人统一制作胸卡,作为人员出入凭证,另提交两张一寸免冠照片交承包人安全管理部门存档;分包单位自备安全帽并配带按承包人安全部门要求的标识,其中安全帽必须是成都市 安全监督部门认可的产品,其颜色为:管理人员为纯白色,特殊工种为纯蓝色,一般工种为橘黄色。 3 、分包单位开工前须按照承包人的要求上报称职且全职的管理人员。分包单位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保证其证书符合程度市规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资格证书。主要管理人员经总包、监理和业主审批后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罚款 5 0 0 0 元;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次罚款 2 0 0 0 元。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承包人上交管理人员岗位名单及资格证书并得到承包人确认。如果未经确认或证件不全,承包人将拒绝进场。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提交承包人安全部门备案。不按总包、监理和业主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者,每人次罚款 1 0 0 0 元。 4 、分包单位必须在成都市办理本工程施工单项注册或成都市长期施工注册执照等有关手续,在进场前将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承包人、监理审查备案。 5 、分包单位必须在成都市劳动局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书,在进场前将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上报承包人、监理审查备案。 6 、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防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7 、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按成都市相关规定办妥劳务用工、治安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