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8 恒大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地产项目工程类的招标工作。其他类项目的招标可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集团各招投标中心职能 1、集团第一招投标中心负责土建类工程集团本部招标项目的定标及地区报审的定标和补充合同核价的审核,具体包括主体、地基及基础、土石方、钢结构、外墙保温、市政、设计、勘察、检测、防火门等工程项目。 2、集团第二招投标中心负责装饰装修、园建、幕墙、门窗等工程集团本部招标项目的定标及地区报审的定标和补充合同核价审核。 3、集团第三招投标中心负责设备安装类工程集团本部招标项目的定标及地区报审的定标和补充合同核价审核。具体包括智能化、设备制安、空调、音响、灯光、外水、外电、燃气、供暖、消防、电信、有线电视、人防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 招标权限 下述范围内的工程由各地区公司自行招标,超出下述范围的由集团各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标。 1、设计、勘察、检测、外水、外电、燃气、供暖、消防、电信、有线电视、人防、防火门、土石方、基坑支护、绿化等项目; 2、金额在300 万元以下(含300 万元)的样板房装修工程(新项目第一次开盘及新增装修标准除外)由地区公司直接与负责该区域 的集团战 略 施 工单 位 议 标;所 有普 通 装修的学 校 、幼 儿 园及其他造 价在300 万元以下(含300 万元)地产项目非 标准化产品 的装修工程由地区公司自行组织招标。 3、金额在200 万元以下(含200 万元)园建工程由地区公司参考 2 / 18 集团园建标准价格自行招标。 4、须单独招标的幼儿园、综合楼或临时售楼部的智能化工程,由地区公司与负责该区域的集团战略施工单位直接议标。 5、须单独招标的建筑面积不超过 2 万平方米的单体主体工程、集团下发参考价格区间及合同文本的地基基础、保温、钢结构等项目。 6、其他预算金额 300 万元以下(含 300 万元)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 议标权限 1、地区公司金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必须进行招标;对于有特殊原因无法进行招标需议标的项目,预算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项目的议标由地区公司主管招投标领导审批; 100 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经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再报集团各相应招投标中心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同时呈直管副总裁阅。 2、集团各招投标中心议标的项目由集团各招投标中心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所有议标单位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