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长株潭综合Ⅱ标项目经理部文件 项目部财字[2010]44号 关于下发《责任成本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项目部责任成本管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了《责任成本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下发,望遵照执行。 附件:《责任成本管理实施办法》。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下发 责任成本管理 实施办法 通知 抄送:集团公司财务部、成本管理部,项目部领导、存档(24份) 中铁十四局集团长株潭综合Ⅱ标项目部办公室 2010年11月11日印发 附件: 责任成本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部责任成本管理工作,争取效益最大化,根据集团公司《完全成本管理办法》、《直属项目部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及《成本管理督察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及所属工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成立责任成本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孙 亮 副组长:李学谦 晏胜荣 宋 军 张公社 汤怀凯 成 员:李洪升 王志成 卜德洪 李 兵 赵宝亮 第四条 成立责任成本管理督察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邱国红 副组长:高旭超 殷 勇 刘 宇 邵宏伟 成 员:贠相民 李荣祥 张宗玉 李朝辉 第五条 责任成本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部,负责责任成本管理的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第六条 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为责任成本管理第一责任人; 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成本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项目部成本管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与集团公司签订责任成本预算承包责任书; 负责对集团批复责任成本预算进行分劈,与各责任中心、各工区签订责任承包合同; 批复责任中心考核兑现结果。 第七条 总会计师责任成本管理职责 组织、指导各部门、工区落实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参与集团公司责任成本责任预算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确定责任中心划分,对工区二次分解集团公司下达的责任成本预算,协助项目经理与各工区、责任中心签订责任承包合同; 定期组织项目进行责任成本核算分析; 对各责任中心进行考核并根据结果按责任合同进行兑现。 第八条 总工程师职责 施工方案的审核和优化; 工程数量的逐级控制,对工程量节超负总责; 变更、索赔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九条 工程部职责 建立工程数量逐级控制台账; 指导工区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