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成 都 市 工 业 设 计 中 心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快 工 业 设 计 的 步 伐 , 推 动 我 市 工 业 设 计 产 业 发展 , 进 一 步 提 高 企 业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 促 进 我 市 工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得到 快 速 提 升 和 发 展 , 依 照 《 成 都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快 工 业设 计 产 业 发 展 的 意 见 ( 试 行 ) 》 ( 成 办 发 〔 2 0 1 1 〕 9 2 号 ) 文 件要 求 ,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对 工 业 设 计 创 新 能 力 较 强 、工 业 设 计 对 产 品 升 级 、市 场 开 拓 、品 牌 建 设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等 方 面 成 效 显 著 , 具 有 重 要示 范 和 带 动 作 用 的 工 业 设 计 机 构 , 包 括 独 立 的 工 业 设 计 机 构 和 工业 企 业 内 部 设 立 的 工 业 设 计 机 构 , 择 优 认 定 为 成 都 市 工 业 设 计 中心 ( 以 下 简 称 “市 级 工 业 设 计 中 心 ” )
第 三 条 成 都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委员会( 以 下 简 称 “ 市 经 信委” ) 负责市 级 工 业 设 计 中 心 认 定 和 考核 工 作 , 以 及国家级 、省级 认 定 工 业 设 计 中 心 的 培育、推 荐工 作
第 四条 市 经 信 委通过政 策扶持, 引导和 鼓励企 业 加 大工 业设 计 投入, 促 进 工 业 设 计 中 心 的 建 设 和 发 展
— 2 — 第 五 条 成 都 市 工 业 设 计 中 心 的 认 定 , 坚 持 自 愿 申 报 、公平公正、高标准、严要求、好中 选优的 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