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三、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五、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宾馆、饭店的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四)负责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人员;(五)其他根据需要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逃生自救器具、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五)员工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技能
七、新上岗员工和重新调整到新岗位的员工,应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防火巡查制度一、宾馆、饭店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巡查的路线、部位和频次
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四)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