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殊教育管理模式:现状、成因及对策分析 一、多部门办学的松散格局 : 我国特殊教育管理现状透析 ( 一 ) 管理模式,又称体制,指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及其相互关系的制度
它既是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重要体现形式,又服务于国家的根本制度,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特殊教育管理模式,即指特殊教育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及其相互关系的制度
不可否认,特殊教育是国家的事业、政府的行为,而不是单纯的私人和慈善的工作、社会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 18 条明确规定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
”《残疾人教育条例》第 5 条则明确指出 :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残疾人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残疾人工作
”这样,在具体运作中,涉及特殊教育的不仅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而且有民政部门卫生部门、劳动 与 社会保障部门、中国残疾人联 合 会及其他社会团 体、私人组织 ,从 而形成多部门办学的松散格局
( 二 ) 现有特殊教育管理模式的松散格局
1 、在教育系统,除 了 普 通 学校 的随 班 就 读 、特教班 外 ,还 有特殊学校学前 班 、幼 儿 园 中的特殊教育班 、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中等 专 业学校 及职业高 中和培 训 中心 、高 等 特殊教育学校 、研 究 中心 等 各级各类 特殊教育机构
2 、在民政系统,有社区康复和寄托机构、儿童福利院、特殊学校等特殊教育机构
3 、在残联系统,有职业培训中心、聋儿康复中心等特殊教育机构
此外,残联系统还资助建立学前和高等特殊教育机构
4 、在卫生系统,有聋儿康复、肢体康复、言语障碍矫正站、门诊部、中心、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