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法制史 战国时期各国变法的归纳总结 战国(公元前476 年-公元前221 年),历时250 多年,承春秋乱世,诸侯国众多,以兼并战争频繁而著称
其中,实力最强的七个诸侯国分别为秦、齐、楚、燕、韩、赵、魏,这七个国家被称作“战国七雄”
在战国时期,各国为了富国强兵,纷纷举国变法,自上而下从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进行改革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和新的经济体制在各国得以确立,生产力加速进步,从而加速了战国社会的进步
一、魏国李悝变法 1
背景:战国初期,魏国国君魏文侯任用李悝为宰相,为增强魏国实力,变法图强
主要内容:(1)政治上,废除传统的世卿世禄制,选贤任能
“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根据功劳和才能选拔任用官吏,用任人唯贤的官僚制度取代任人唯亲的世卿世禄制
(2)经济上,①尽地力之教
尽地力即统一分配农 民 耕 地,劝 诫 农 民 “治田 严 谨 ”,督 促 农 民 勤 于 耕 作,并指 导 农 民 “比杂 五 种 ,以备 灾 害 ,力耕 数 耘 ,收 获 如 寇 之至 ”,充 分利 用土 地,解 决 魏国人口多土 地少 的问 题 ,增加粮 食产量 ,提 高 财 政收 入
② 行平 籴 之法
平 籴 法即国家在丰 年平 价 收 购 粮 食储 存 ,在荒 年又 以平 价 卖 给 农 民 ,取有余 而补 不 足 ,以防 谷贵 扰 民 或 谷 贱 伤 民 ,有利 于 社会稳 定 和生产力发 展
(3)法律 上,制定 《 法经》,加强法制
“撰 次 诸国法,著法经六 篇 ”,即《 盗 法》、《 贼 法》、《 捕 法》、《 杂 法》、《 具 法》,以法律 形 式 保 护 变法成 果 ,加强了封 建 法权
《 法经》 是 中国历史 上第一部 完 整 的封 建 法典 ,成 为以后 历代封 建 王 朝 刑 法法典 的核 心 和基 础
(4)军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