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集团内部管理,有效落实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深圳证监局《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及《某某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职责: (一)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 (二)总经理:全面落实和推 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 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的情况; (三)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具 体 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 合完成 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 主 要 内容 第四条 本制度主 要 包 括 以 下各专业系统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内部:包 括环 境 控制、业务控制、会计 系统控制、电 子 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 递 控制、内部审 计 控制等内容 。 第五 条 环 境 控制包 括 授 权 控制和员工素 质 控制。 (一)公司建 立 合理的法人治 理结 构 和科 学 的组 织 架 构 ,有健 全的逐 级授 权制度,确保公司的各项 规章制度得 以 贯 彻 执 行。各级授 权 基 本适 当 ,对已 获 授 权的部门和人员建 立 有效的评价 和反 馈 机 制,对已 不 适 用 的授 权 能够 及时 修 改 或 取消 授 权 。 1、股东 大 会:《公司章程》明 确股东 大 会是公司的权 力 机 构 ,以 下事项 须由 股东 大 会讨 论 :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