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律师基础知识 (已看到10) 一、房地产法律服务背景 (一)引言 从真正市场意义上讲,房地产的法律服务起源于 1993年。那时我在北京市公证处做公证员,主要做房地产的公证。张学斌和朱茂元律师他们的中伦团队,当时是和天达律师事务所同时在北京房地产市场,做专业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他们两个竞争。 那么都分别跟我这边有业务合作,因为当时,司法部、建设部,包括北京市政府,有一些联合的强制性文件,要求涉外、涉港台的不动产转移,必须办理公证。这样我就和这两家律师事务所,包括其他零星的一些个别的律师事务所,就有广泛的接触。 后来,随着时间的发展,到96年,我就在整个房地产市场圈子人脉比较开,就下海做房地产律师,然后就和他们形成了既有合作,又有竞争的关系,一直到今天。 (二)房地产法律服务的缘起及发展 1.初期阶段 房地产这个行业服务品种,缘起的时候比较简单,最早是中伦的律师团队,把香港律师楼售楼花的法律服务,引到了大陆。 从全国范围内,北京律师起步也是最早的。卖楼花这个词本身就是港词,就是拿着一幅画,画了一幅效果图。然后后面是一个户型图,你买哪个楼,是在纸上做一个标记,然后交钱。在这种状态之下,实际上就是买了一幅画。 在香港的法律制度之下,有一种比较严密的保障,就是如何来实现从纸面到工地,最终交给手里钥匙的过程。大陆当时的发展商,是五花八门的人都在做。但是,绝大多数都没有经验,虽然第一波发展商,有港资、台资的成分。但是,更多也是没有作为的事情,也都是摸索出来的。 在当时北京占的份额比较大的开发商来看,多数都有外资背景介入。他们介入更多是一种理念,就是他们在海外见过,在期房,卖楼花这种市场是怎么做的,资金是怎么组织的。于是,他们就把大陆之外的做法,引到大陆内来。但是他们本身,并没有很多钱,更多是通过在大陆淘到第一桶金。 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一开始的时候,核心的业务,就是一个,在销售阶段,给他们起草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和现场谈判。然后,延伸一点,就是说,等交房以后,办理房产证。 那么当时能够把控住市场资源,能够相对比较专业的来起草商品房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并不多,有很多律师,他没有做过,都没有听说过。在这种情况下,北京有的律师,就率先把这个业务做出来,也应该说,实际上,也占领了不少的市场份额。 这个时间,应该进展到了1995的时候,到了1996开始,中国银行率先引入了按揭业务。以前的很多人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