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和要求本文主要介绍一体化中水回用设备水质标准及水处理技术
可为统一的城市污水再生复用是水质与水混合后,以达到利用污水资源,再次与水混合确保生命安全、适用、标准、特制订本规则
一体化中水回用设备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等生活杂用水,也适用于有同样水质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
本标准由城市规划、设计和生活杂用水供水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本标准是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依据,地方可以本标准为基础,根据当地特点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的水质标准
地方标准不得宽于本标准或与本标准相抵触;如因特殊情况,宽于本标准时应报建设部批准
地方标准列入的项目指标,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未列入的项目指标,仍执行本标准
水质标准和要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项目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浊度,度 105 溶解性固体,mg/ll2001000 悬浮性固体,mg/ll05 色度,度 3030 臭无不快感觉无不快感觉 ph 值6
0bod5,mg/llOlOcodcr,mg/l5050 氨氮(以 n 计),mg/l2010 总硬度(以caco3 计),mg/l450450 氯化物,mg/l350300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l
5 铁,mg/l0
4 锰,mg/l0
1 游离余氯,mg/l 管网末端水不小于 0
2 总大肠菌群,每个/l33 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不应超过上表所规定的限量;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不得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相连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浅绿色标志,以免误饮、误用;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