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8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兰州可提公积金的 13 类情形 兰州可提公积金的 13 类情形 为标准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全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兰州市实际,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操作规程〔20**年 12 月修订〕
〕于近日制定出台
中明确指出符合购置〔建筑、翻建、大修〕具有全部权的自住住房等 13 类情形之一的职工,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并对对应情形下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时限、额度及手续流程等进展了具体说明
离休、退休 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退休证明〔
、退休文件〕
无退休证明的职工,男满 60 周岁,女满 55周岁,按身份证的诞生日期赐予办理
离、退休职工的个人账户已经第 2 页 共 8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封存,并且职工本人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可以不出具单位介绍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注明代办人的身份证信息,假设是继承人办理的须注明该继承人的身份证信息以及与死 亡职工关系〕、代办人身份证、职工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死亡证明〔死亡证、火化证、户口注销页、丧葬费收费单中的任意一项〕
提取额度为全额销户提取
归还购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申请资料分别为:归还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属于还款期内局部提前还款的,依据中心贷款操作规程中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的规定办理,归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属于全部还清后再提取的,须供应: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贷款受托付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的凭证;归还本中心以外的其他中心住房第 3 页 共 8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须供应: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申请本笔贷款的
及相应的购房合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