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印发《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各分公司:为法律法律规范**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对公司印章的管理,防范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法律法律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印章管理办法》(见附件),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印章管理办法》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印章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法律法律规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销毁等过程的管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法律法律规范有序地开展,防范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印章的管理部门为总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拟定公司印章相关管理制度,以及监督公司印章的使用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
一、印章的种类第三条 印章种类(一) 公司印章1、公司名章;2、法定代表人印章;3、合同专用章;4、财务专用章;5、发票专用章;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人事专用章;7、财务负责人名章
(二) 分支机构印章1、公司名章;2、合同专用章;3、财务专用章;4、发票专用章;5、人事专用章;6、财务负责人名章
(三) 业务类印章1、代理人合同专用章;2、代理人执业证专用章;3、代理人服务专用章;4、收、付款专用章;5、运营服务专用章
二、印章的刻制及领用第四条 总公司印章的刻制由总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规定程序办理刻制和备案;分支机构印章的刻制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规定程序办理刻制和备案;业务类印章由总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规定程序办理刻制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各单位因名称变更、合并等需要更换公章的,提交换刻公章申请,经总公司人事行政部初审,总裁室批准后,办理刻章手续,同时要对原公章采集印模、注明使用截止日期后交相关部门销毁或交回总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六条 各单位领用印章时,须严格履行领用手续,签署《印章领用登记表》(附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