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对局部乡镇财务综合检查情况汇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山县乡镇财政工作管理方法的通知
〔梁政发【2024】40 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和指导乡镇财政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乡镇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财政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梁山县财政局
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综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梁财【2024】45 号〕文件要求,由艾桂秋局长带着检查组于 2008 年 10 月 27 日至 11 月 5 日对我县寿张集乡、大路口乡、梁山镇等 7 个乡镇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9 月间的财政预算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车辆保险及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根本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大局部乡镇能够较好的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政经济政策,财务管理职责清楚,经济活动根本合规合法,内控制度比较健全有效
〔一〕对 7 个乡镇财政所及派出所的库存现金进行了现场盘点,各乡镇库存现金均与账面相符,未发现账实不符、公款私存及账外资金的现象
但个别乡镇存在大量借据抵顶现金库存的情况
, 〔二〕不合规票据支出问题每个乡镇都存在
涉及金额 2024 年257
92 万元,2024 年 1-9 月份达 95
不合格票据主要有:使用领款证明单列支一些大额的工程支出、支付劳务费、租赁车辆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支出;使用一般收款收据列支一些物品的购置支出;接受一些过期财政票据支出赞助、摊派等,支付黄灌、湖灌处的水费等
〔三〕收取的社会抚养费
7 个乡镇 2024 年共收取社会抚养费3320
83 万元,缴存县级财政专户 1427
26 万元,尚有 1893
57 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这些未专户的资金有的乡镇是使用过期的财政性票据入账,有的是通过凭